第二十七章 点睛(第7页)
宋集薪冷着脸从牙缝蹦出一个字,"滚!"
赵繇黯然离去。
婢女稚圭看着那个背影,低声道:"少爷,人家也是好意嘛。"
宋集薪冷笑道:"世上好人的好心好意,到头来办坏事结恶果,少吗"
她想了想,好像还真是这么个乏味无趣的道理,便不再坚持。
赵繇所住的福禄街在小镇北面,泥瓶巷在贫户扎堆的西边,宋集薪和婢女并肩走过牌坊的时候,她抬头看了眼"气冲斗牛"匾额,如同迟暮老人了。
本名王朱的少女,笑不露齿。
赵繇回到福禄街的祖宅后,下人告诉他老祖宗在书房等他,必须马上过去,一刻也不能停,一身酒气的青衫读书郎立即头大,硬着头皮赶往书房。
赵家在小镇不显山不露水,富贵内敛,不像卢家那般气焰外露,喜欢自诩为书香门第,书房也很古色古香。
手持拐杖的老妪正站在一张书案旁,抚摸着桌面,她那张沧桑脸庞,满是伤感的追忆神色。
老妪闻到门外嫡长孙的浓郁酒气后,也不生气,笑着招手道:"繇儿,进来啊,杵在门口作甚,男儿喝点酒算什么,又不是喝马尿,不丢人!"
赵繇苦笑着跨过门槛,毕恭毕敬给老祖宗行礼,老妪不耐烦道:"读书多了,就是这点不好,条条框框的,搞得读书人一辈子都在鬼打墙,腻歪得很,就说你你爷爷吧,啥都个顶个拔尖,唯独与我说起大道理,絮絮叨叨,真是烦人啊,尤其那做派那神态,啧啧,尤为欠打,我偏偏说不过他,真是让人恨不得一拐杖砸过去……"
老妪突然自己被自己逗乐,哈哈大笑起来,"差点忘了,那会儿我可用不着拐杖。"
她笑问道:"怎么,是跟姓宋的小白眼狼一起喝酒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