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剑来陈平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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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百一十二章 时来天地皆同力(第43页)

    他青衫长褂,布鞋白袜,略显寒酸却洁净。

    像那家当中落、落魄市井的世家子。

    而那位狐国之主,竟然如随侍婢女一般,在一旁为那男子温酒。

    城主许浑近期离开了清风城,那么她作为城内仅剩的元婴,言行无忌。

    记得许多许多年前的一次家乡天下游历,那是一个秋末时分,朱敛覆了面皮,要去会一会某位所谓的武学宗师、江湖名宿。

    年轻的朱敛,独自游历江湖时,路过一处乡野村庄,小村子有一棵大柿子树,独独高出许多屋顶,树的最高处,好些熟透了的柿子,无人采摘,落下时,都能跟炊烟打照面。一些个胆大的孩子就偷偷爬上屋顶,拿着长树杆子去戳下柿子,讨一顿吃,挨一顿打,不亏。

    贵公子朱敛,出身于钟鸣鼎食之家,世代簪缨。

    那次出门游历,是第一次。他习武有所成,只是自己到底拳法到底有多高,心里也没底。在家族内也好,在那人人都见他视为谪仙人的京城也罢,朱敛哪有出拳的机会。更何况朱敛当时,从不将习武视为正途,随便拿了家中珍藏的几部武学秘籍,闹着玩而已。

    所以那次游历,反而是朱敛最用心看待山河的一次。

    然后朱敛在一个几两几两卖散酒的村店处,有个人,穿着皱巴巴的厚棉衣,踩着棉絮翻卷的棉鞋,戴着病恹恹的棉帽,佝偻着跨过村店门槛,开口说话的时候,便要一下子挺直腰杆,扯开大嗓门,与酒家说要温二两酒,再加一碟茴香豆。

    当时朱敛与店家要买了一斤土法酿造的酒水。那汉子兴许是觉得自己喝二两,外人却足足要了一斤,觉得丢了读书人的颜面,那汉子便手指蘸碗底残酒,笑问村店孩子们,晓不晓得茴字有几个写法。

    孩子们没理睬那男人,只是自顾自嬉闹玩耍。

    朱敛便改了主意,与店家多要了一碗酒,与那邋遢汉子问那茴字,有几种写法。

    那汉子擦了擦柜台上的酒水残渍,朱敛便又要了一碗二两酒,递给那个可能读过书、也可能没读过的男人。

    最后那个汉子喝过了花了钱的二两酒,还有不花钱的二两酒,低头喝酒时,偷偷窃喜笑过之后,喝完了最后一口碗中酒,男人就嚎啕大哭起来,说来时路上,有条狗看了他一眼,太可怕了。

    酒店里边的主人客人,一起哄然大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