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百一十二章 问底(第1页)
自范尧臣得势,从严办法之后,大理寺中已是掀起了一股翻旧账的风潮。
杜檀之在京都府衙里虽然官位不算高,却是小有实权,也略有名气,算得上是新进中的佼佼者。
凡经他手审理的案件,无不证据详实,不偏不倚,更以细致著称。
几年前,杜檀之在蓬州任录事参军的时候,官府抓劫盗,捕获三人,经过刑讯之后,已是取了口供并得了画押,要决嫌犯死狱。其时知州催促定案,要拿政绩,杜檀之却认为其中证据不足,其中犹有疑点,坚决不肯署名。
三名嫌犯见此情景,连忙翻供不肯认罪。因杜檀之不肯签字,知州的判决书便不能生效,只得先把人按押在狱,没多久,州中另又捕获劫盗数名,才洗清了三人的冤屈——果然乃是被屈打成招,并非真正盗贼。
因得此桩功绩,短短数年功夫,杜檀之本官便得转了京官,后来在京都府衙中也一般地屡有建功,多次翻案,颇得上司器重。
柳伯山肯把孙女嫁给他,最主要便是看中了其人端方可靠、公忠体国的品性。
如果杜檀之去到大理评事的位子上,又当真给他去翻查往年积案,凭他之能,想要找出点什么问题来,并不是不可能的。
季清菱挪了挪位子,坐得靠柳沐禾近了些,小声道:"当日我出了二千贯钱,才见得智信,既是能花钱见到的人,必当是能用钱买通的,可他全然不为所动,本是一个绝顶聪明,又在相国寺中历练已久的和尚,哪里会不知道我既肯出二千贯钱见他一面,必能掏出更多来给他做香油,如果当真是无意为之,顺口澄清,一则能做功德,二来能挣香火,何乐而不为。"
她顿了顿,笃定道:"可他却是那般反应,那我也只能认定,他必是被人收买了。"
"智信大和尚其时连脸面都不变一下,对数千贯钱全然不放在心上,看来后头人给他的好处不仅是这以千计的,这般算来,李家投入在此桩婚事里头的代价何其多李家可是生意人,若无十倍百倍之偿,又何苦如此行事"
柳沐禾原本再天真,好歹也是知事明理的出身,又经得这样多事,多多少少也长进了些,更何况季清菱点得这般清楚,她又怎会不晓得其中厉害。
当天夜晚,等到杜檀之回府,她便把事情细细说了,又道:"横竖三郎你也要去翻查旧日宗卷,不若便仔细看一看,有无涉及他家的。"
李家原本住在**坊,后来才搬到的浚仪桥街,浚仪桥街的刑狱案子乃是大理寺中另一名评事来管,可**坊因为在外城,并不隶属京都府衙,而是属于滑县管辖,正正是杜檀之接手的那一块区域。
李家当日给李萍娘榜前约婿,是早早就讲清楚了的,杜檀之自己未曾考中,后来婚事作废,他并不记恨,只觉得乃是自家能力不足,匹配不上。
如今他小有成就,开始杜老太太说李家人回头来寻,那李萍娘纵然是做兼祧妇也想要再嫁进来,虽说杜檀之并无此意,也不会接纳,可心中却忍不住的得意。
李家低声下气,许的陪嫁足,身子也放得矮,算得上是极大地满足了杜檀之的虚荣心,也肯定了他的成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