应知不思君良心推荐 第317章(第1页)
马潇混社会之后,吃饭、打车、网吧基本上都是我花钱。
那个年代都是这样的,跟大哥混社会,大哥带你吃吃喝喝就不错了,没有工资,偶尔出警(站场子摆威风),偶尔也会动手,人头五十一百,剩下的生活就是靠女朋友(坐台小姐)给钱生活。
这些坐台小姐很喜欢找这些小混混做男朋友,有的时候客人不给钱,这些男朋友也会帮她们的,跟客人要钱。
那个年代坐台就是五十一百一晚上,客人大方的时候给个几百块。
如果马龙给我打电话吃饭的时候,一定是他所谓的女朋友请吃饭。
请吃饭的地方基本就一个地方,银行门口,一个报废的中巴车改装的餐厅,老板是东北人,还有一个副业是一辆三厢红色夏利出租车,结交混混很多(混混多是东北人同乡),基本都是晚上营业,主要才吃饭的,也都是小混混跟她们的女朋友们,很多人都认识。
主要吃的就是说不来的火锅(西不像),铜火锅加水上面飘着一个几面姜片还有大葱,铜火锅坑坑洼洼,蔬菜、肉食自助式,大家聊天的话题永远都是女朋友在坐台的时候客人怎么样傻逼大方,客人怎么动手动脚,这时男朋友会说上一句,“你怎么不给我打电话?
我去砍死他!
下次你一定提前给我打电话!”
偶尔也喝几瓶啤酒,这顿饭会吃的比较久,因为这是这帮男人今天吃的唯一一顿饭。
下车后,我打开门,马潇疯狂地在店里找趁手的武器,结果一圈下来什么都没有找到。
他看到墙上挂着我之前买的镇宅宝剑,那个年代很喜欢挂这种东西,一个棕色木板剑身的造型,上面画着几条金色条纹,上下有两个支架固定剑身,剑身是没有开刃的,造型跟古欧洲的重剑一样。
他踩在凳子上把剑拿下来,结果一只手拿不动,试了一下,两只手才能挥动。
没有别的武器可拿,也只能拿这个过去了。
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