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89章(第1页)
江夏翻开文件,一张盖着钢印的使馆证明,上面写着她回国日期。
江夏忍了忍,面上涌现笑,根本按捺不下,“好。”她又颔首,“多谢。”
萧达目送她离开,转身进病房,“梁先生,帮派收集了老陆董谋害江夏小姐的资料,但一直以来联络各方人手的人都是周秘书,证据也指向周秘书。”
“周秘书对老陆董忠心耿耿,很可能会直接认罪。”
萧达其实说得保守了,不是很可能,而是就会。
周大志进入陆氏三十几年。这期间,他女儿被人拐骗到澳门,设赌局签几百万欠条,数额对如今年薪五百万的周大志,伤筋动骨都不算。
对当时月薪六千的小职员,却是卖房卖车倾家荡产的数字。
他女儿自知闯祸,也想弥补错误,求财心切,背着周大志卖卵子,去酒吧做氛围小姐,结果被人酒后纠缠,失手砸了两个酒瓶,伤不重,但对方有钱有势,找了律师,盯着周大志一家,非要父女都告进监狱。
而周大志还有个严重性阿尔兹海默的母亲。经此刺激,精神彻底不正常了。是陆父提拔周大志,了解他情况后,介绍疗养院,出手平事。
所以周大志一个拿工资的打工人,在陆父想要江夏一尸两命时,明知道陆父不出面的隐义,却不退缩,不躲避。
更或许,周大志早做好事发顶罪的准备。
《刑法》规定,故意杀人,处死刑、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;
情节较轻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而刑法第二十三条补充,已经着手实行犯罪,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,属于犯罪未遂。
对于未遂犯,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
江夏并未在手术室一尸两命,孩子是得救后一个多星期流产,原因也复杂。当真起诉,陆父必然会找律师大状,最后定刑酌情可以减至六年,或者更少。
周大志用六年报恩,陆父还会给他余生富贵,想撼动周大志,难上加难。
萧达架了桌上小桌,陆靳霆穿上病服,一页页将文件翻到最后,神情冷静又寡淡,“知道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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